╄锺嗳╄渊婷 2008-11-28 22:50
这个房产问题我该怎么解决?
我的问题是:8岁我妈死时留下一套两层加门面的房子,外公外婆带我长大,一家人住这套房子.前年他们叫我签字把房子送我大舅,我什么也没说就签了.是我舅妈的主意.我也一直想用这种方式报答外公外婆.而且大舅也老实.
后来舅妈对我的态度就大转弯了,常常冷嘲热讽,意思是我以后的日子不会好过.我没想到她会这么现实,也联系到我以后的住房问题,现在我很心冷,想把房子分一半给大舅,拿一半回来.
我签的字盖手印了,但还没公证.上次去公证,那里说上面是写9个人居住,须要 9个人写赠送,但我外公没写,他告诉我,我舅妈心不好.
房产证上是我妈一个人的名字.我想从法律上来讲,属于我的可能性还是大的.
我想问:现在我要拿回来,需要那些法律程序?对我有利和不利的条件有那些?那张赠送条对我的影响大吗?
有懂的朋友请帮忙解决下.谢谢!
迎风待月 2008-11-28 22:58
你当时签字的时间年纪多大了,
一般说来,不赋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字画押是无效的,!
我是小抓个 2008-11-28 22:58
我[em01] [em01] [em01] [em01] [em01] 你!
~深潭&火妖@ 2008-11-28 23:05
回复 沙发 的帖子
那时我已经20岁了 但可以说是我舅妈哄我签的 因为她说我结婚时在原楼上给我起3楼 但最后没有
迎风待月 2008-11-28 23:17
回复 地板 的帖子
20岁,这个问题就有点严重了,不过呢?当时房子还属于你妈妈的名字,
我想,应该你还没这个权利的,因为无法公证嘛,
所以我觉得你拿回来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!
具体次序得问有关人员了!
迎风待月 2008-11-28 23:40
回复 地板 的帖子
你为什么不喊你舅妈许诺给你在楼上起房子写个字据.
也喊她签个字呢?
如果是这样,你这官司太简单得很!
txhqs 2008-11-28 23:58
这是关于赠送财产处理的问题,首先,这是遗产,根据《继承法》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;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;有遗赠扶养协议的,按照协议办理。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、受遗赠权,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。
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、受遗赠权,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,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。
第二章 法定继承
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。
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
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。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本法所说的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
本法所说的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
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根据你说的实际情况,你在接受继承时,是属于无行为能力的人,你的权利是由你的监护人也就是你的外公行使的,这没有什么问题,但是很奇怪的是,既然已经接受了继承,为何房产证上还是你母亲的名字,所以这就涉及到了另外一个问题,也就是民法上的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问题,期间牵涉到了赠送协议的变更等问题。
虽然现在的房子事实上由你所有,但是法律上还不属于你,也就是说你现在还没有开始继承权利的行使,那么你所作的赠送行为是否有效果呢?
根据《民法通则》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,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。
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,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,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。
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;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,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。
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。
也就是说,你在行使当初的权利时,你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,所以由你的法定代理人也就是你的外公来行使,但是又根据《民法通则》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,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、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,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,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。
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,受法律保护。
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,应当承担责任;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,应当赔偿损失。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,撤销监护人的资格。所以,针对这个协议,你可以申请撤消或许无效。鉴于你的实际情况,你可以联系我,具体咨询QQ393135335(免费)。
再补充下,是我女朋友强烈要求补充的,呵呵。
因为你不懂法律,所以我把这个问题简化点吧:
继承问题————继承过程中财产的共有人处分财产问题———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处分权行使效力问题————民事责任以及民事权利救济问题。主要就是这么几个相关的问题。
[[i] 本帖最后由 txhqs 于 2008-11-29 00:09 编辑 [/i]]
~深潭&火妖@ 2008-11-29 23:14
回复 8楼 的帖子
那么仔细写那么多,太感动,意外.谢谢!我加Q
wangryquan 2008-11-30 00:01
很不错,又学到一些知识咯